初級(技術員、助理工程師)資格條件
1、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初級職稱:
(一)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技術員職稱。
(二)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四)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五)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六)在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2 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工程師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工程師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 可初定工程師職稱。
(二)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 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工程 師職稱。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 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四)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 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五)在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 可申報評審師職稱。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 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4 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 一,可破格 1 年申報:
1.獲得市(廳)級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 1 項 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獲得省優秀設計獎(及相應獎項,下同)三等獎 1 項以 上,或市(廳)級優秀設計獎一等獎 1 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 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獲得省優質工程獎 1 項以上,或市優質工程獎 2 項以上 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4.在艱苦邊遠地區或在基層一線從事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技 術工作累計滿 10 年。
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
(一)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2 年。
(二)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5 年。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位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后, 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5 年。
(四)在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 4 年,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五)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5 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條件,
取得工程師職稱后,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可破格 1 年申報:
1.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下同)三等獎 1 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省(部)級優秀設計獎(及相應獎項,下同)二等獎 2 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優質工程獎 1 項或省(部)級優質工程獎 2 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4.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主要發明人,或江蘇省專利發明人獎獲得者(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5.在艱苦邊遠地區或在基層一線從事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 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