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無錫建設申報時間以及條件
一 、申報對象
(一 )在我市從事建設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符合職稱評
定相應標準要求的專業學歷、技術資歷和職稱資格等條件者,
均可按規定的程序 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二 )已經離、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現仍從事建設專業 技術工作,且 與用人單位訂立聘用合同,按照個人 自愿的原則, 可對照相應資格條件并按規定程序 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其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作為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體 現,不 作為改變其離退休工資福利等各項待遇的依據。
(三 )從 省外、市外或中央直屬單位引進來我市工作的建設專業技術人員,其 在原地區或原單位按 國家規定取得的建設口專業技術資格及專業工作年限應予認可,符 合我省高一級建設專業資格 申報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直接 申報。
(四 )留 學 國人 員需要 申報建設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不受職稱、資歷的限制,根 據本人實際水平、能力和業績成果直接申報相應級別的建設專業技術資格。
(五 )在無錫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 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六 )公務員 (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律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如 發現有違規行為的,取消其 申報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二 、申報和評審條件
(一 )申 報和評審條件參閱 《江蘇省建設工程高級工程師、
高級建筑師、高級城市規劃師資格條件 (試 行)》 和 《江蘇省
建設工程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研究員級高級建筑師、研究員
級高級城市規劃師資格條件 (試 行)》 (蘇職稱 (2010)9號 )
文件規定。
(二 )學歷、資歷和破格條件 (有 效截止時間另行規定)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我省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評審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 、申報程序
(一 )網 上信息填報:網 上申報時間:5月 20日 至 7月 26日 ;
(三 ) 《申報表》 打印:經 網上復審通過后,即 可在線打 印 ;
(四 )報 送材料時間、地點及要求。5月 27日 至 8月 2日 (國
家法定節假 日除外),上 午 9:00至 11:30,下 午 13:00至 17:
00為 材料報送時間。 報送地點:無錫市廣瑞路 2號 一樓大廳,各綜合服務柜臺。
現場審核的原件有:
1、 身份證;
2、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 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非 無錫地區取得的資格證書,需 附
當時的初定專業技術資格呈報表 (評 審申報表)或通過文件;
4、 專業獲獎證書及專利證書:應 為申報專業或與申報專業
相近的獎勵、專利項 目,非 申報專業或與申報專業相近的獎勵、
專利項 目不能作為評審加分的依據;
5、 發表論文的刊物原件;
6、 業績及相關佐證材料原件;
7、 在線打印的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 (以 下簡稱 申
報表,正 反打印,一 式三份均需單位、主管部 門或市 (區 )職
稱部門蓋章)及近期小二寸證件照 (背 面寫明姓名及單位)一
張。四、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
(一 )任現職以來的工作總結。一般應能反映本人任現職
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包括個人簡歷;
參加過何種再教育 (培 訓、進修、學習)及 目前的學識水平:
主要工作業績及獎勵情況;論 文、論著、譯著等作品情況。
(二 )反 映主要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學術報告 、成
果證件、證明及輔助證明材料 (包 括獲獎證書、專利證書、任
命文件、協議合同、竣工驗收單、圖紙以及公開發表的論文、
成果鑒定證書等,對設計圖紙一般只需附圖簽,但 要能夠表明
項 目名稱、規模 、日期以及 申報者在該項 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無需上傳整套 圖紙的 PDF文 檔。科研立項課題,應 提交立項 申
請表、階段性進行情況報告書 (含 主管部門組織的 3位 以上同
行專家的審查和鑒定意見)。
(三 )專 業技術論文或專 (編 、譯)著 。發表的論文,需
清晰上傳發表論文的封面、目錄 (請 標注本人姓名)、 正文等
的 PDF格 式文件 (掃 描在一個文件 中)。 未發表論文需在發表
刊物名稱/出 版單位 (學 術會議)欄 填寫 “ 未發表 ” ,在 發表 日 期一欄注明撰寫 日期。發表或未發表的都須上傳對應的 word文 檔 (不 能將論文以圖片格式存入 WORD文 檔 )。
(四 )學 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除專技人員公修課以外的繼續教育憑證需對原件掃描上傳。
(五 )已 實施執業資格考試制度管理的專業,需 上傳執業 資格證書及注冊登記證書掃描件。(六 ) 《申報表》通過 申報系統在線雙面打印,并加蓋單位單位主管部門或單位所在區職稱部門的印章。
五 、收費標準
申報評審收費按照省物價局規定有關評審收費要求執行。
六、注意事項
(一 )專 業技術人才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 2018年 12月 31 日,申 報人 員的業績成果、獎項、論文、學歷 (學 位)證 書等截止時間為 2019年 7月 26日 。
(二 )個 人 申報材料須經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或代為 管理部門核實。申報、核實過程 中,要 做到 申報名單公開,業 績成果公開,考 核結果公開,在 本單位公示。
(三 )已經離、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現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須 提供用人單位聘用合同。
(四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 真做好 申報材料的審查工作,學 歷、資歷應符合資格條件的有關要求。